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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备案批次和年度总结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2 23:01 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备案批次。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工作效率,从今年起,将《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中关于备案批次的相关规定调整为:各地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备案的批次为每年复审2批、新认定1批,并在当年的10月31日前完成纸质、网络系统的备案资料提交;更名批次为每年2批,可全年进行报备。
  本通知下发前,已经对2014年度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批次进行了安排并且下发通知的地区,可依照以往报备批次要求执行。
  2、年度总结。为及时掌握、发现各地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的经验与好的做法,并加以宣传、推广,请在当年的12月15日前提交本地区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总结,包括本年度认定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上年度税收优惠情况等。2013年度工作总结请于2014年3月20日前提交。

特此通知。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2014年3月5日

(此文主动公开)

精彩意见 (1)

十大品牌 2025-09-22 23:01:19
好的,这是一篇关于该主题的详细文章,旨在全面解析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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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备案批次和年度总结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高新技术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管理工作,提升服务效能,确保政策精准落地,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就高企认定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备案批次安排和年度总结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关于认定备案批次安排

为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认定效率,使企业申报和评审工作更加有序,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将实行分批次备案制度。

1. 批次划分原则: 全年高企认定备案工作将根据申报数量和工作进度,原则上划分为2-3个批次进行。具体批次数量和时间安排由各省级认定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2. 企业申报要求: 拟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须密切关注所在地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在规定批次的时间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完成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的提交。逾期申报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3. 管理机构工作流程: 各省级认定管理机构应按照“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在每批次截止后,集中组织专家评审、审查认定,并将认定通过的企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 备案结果公布: 国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批次上报的企业名单进行合规性备案后,将分批公布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名单,并统一核发证书编号。

重要意义: 分批次备案制度有助于缓解集中申报带来的评审压力,使评审过程更为细致、公正;同时,给予企业更清晰的时间预期,便于其合理安排申报准备工作。

二、 关于年度总结报告工作

根据《认定办法》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应履行年度报告义务。此项工作是动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跟踪了解高企发展状况,确保其持续符合认定条件。

1. 报告主体与时间: 所有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均须在每年5月31日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的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2. 报告内容重点: 年度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在上一年度的创新发展情况。核心内容包括:
* 研发活动情况: 研发项目数量、研发经费投入总额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 知识产权情况: 新获得的知识产权数量、类型及与主营产品的关联性。
* 科技人员情况: 科技人员数量、占比及其变化情况。
* 经营成果情况: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及其占总收入的比例。

3. 未按时报告的后果: 对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4. 管理机构职责: 各省级认定管理机构负责督促、审核本地区高企的年度报告,并对报告信息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高企资格。

重要意义: 年度总结报告不仅是企业的一项法定义务,更是对企业持续创新能力的“年检”。它有助于政府部门掌握高企群体的整体发展态势,为政策优化提供数据支撑,同时也警示企业必须始终保持创新活力,避免“一认永逸”的思想。

三、 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1. 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高企应充分认识备案批次和年度总结工作的重要性,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申报和报告工作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2. 诚信为本,真实填报: 企业应对所提交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认定办法》严肃处理,取消高企资格,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3. 加强沟通,及时关注: 企业应主动与所在地科技、财政、税务等主管部门保持沟通,及时关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省级认定管理机构官网发布的最新政策和通知。

特此通知。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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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本通知明确的高企认定备案批次和年度总结制度,是构建高企“严准入、强监管、优服务”管理体系的关键环节。前者优化了管理流程,提升了工作效率;后者强化了事后监管,确保了政策实效。广大高企和预备申报企业必须深刻理解并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高新技术企业这一金字招牌的含金量,为我国科技创新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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