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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2 21:37 阅读: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1月1日前已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依然有效,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按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2008版《认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况,且有关部门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做出处罚决定的,仍按2008版《认定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认定机构5年内不再受理企业认定申请的处罚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三、本指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同时废止。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6月22日


精彩意见 (1)

十大品牌 2025-09-22 21:27:57
创新引擎: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崛起与使命

当“神舟”飞天、“蛟龙”探海、“北斗”组网、“天眼”巡空,这些曾经遥不可及的梦想逐一成为现实,背后是一支日益壮大的生力军——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它们如同镶嵌在时代脉搏上的璀璨明珠,不仅是经济转型的强劲引擎,更承载着民族复兴的厚重期望。

回望来路,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崛起是一部充满荆棘与荣光的奋斗史诗。从改革开放初期“以市场换技术”的艰辛探索,到新世纪以来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加速推进,再到新时代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政策环境的持续优化如同阳光雨露,滋养着创新的种子破土而出。从中关村电子一条街的星星之火,到如今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创新高地的燎原之势;从筚路蓝缕的跟踪模仿,到在5G通信、人工智能、新能源等前沿领域的并跑甚至领跑,中国高新企业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上百年的路程。华为在通信设备领域的全球领先,腾讯在社交媒体领域的生态构建,大疆在消费级无人机市场的独占鳌头,无不印证着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历史性跨越。这背后,是无数科研人员焚膏继晷的钻研,是企业家们敢为人先的魄力,更是一个民族不甘落后、奋起直追的集体意志。

然而,登高望远,方知前路漫漫。当前,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创新版图加速重构,这为我们提供了换道超车的战略契机。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的产业体系、海量的数据资源,为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供了广阔舞台。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卡脖子”技术难题依然突出,在高端芯片、基础软件、关键材料等领域仍受制于人;创新生态仍需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梗阻有待打通;全球竞争日趋激烈,技术壁垒和地缘政治风险不容忽视。如何突破核心关键技术瓶颈,如何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如何在全球价值链中向上攀升,是摆在所有中国高新企业面前的必答题。

展望未来,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使命光荣而艰巨。它们不仅是经济增长的贡献者,更应成为国家科技自立自强的排头兵、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支撑者、以及人类共同福祉的推动者。这要求企业必须具备长远眼光和战略耐心,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勇闯创新“无人区”,甘坐基础研究的“冷板凳”。需要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更需要秉持开放合作的理念,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中提升自身,为解决气候变化、疾病防治、可持续发展等全球性挑战贡献“中国方案”。

“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征途是星辰大海。当创新的火炬在一代代企业家和科技工作者手中传递,当每一个微小的突破汇聚成改变世界的磅礴力量,我们坚信,这支创新的国家队必将不负时代重托,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阔征程中,书写下更加辉煌的篇章,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强劲动能。未来已来,唯变不变,创新永无止境。

精彩意见 (2)

十大品牌 2025-09-22 21:37:37
好的,这是一篇根据您提供的标题和要求撰写的文章。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驱动创新发展的新航标

近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这份文件的发布,不仅是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流程的一次重要优化与细化,更是国家层面在新时代背景下,为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所释放的明确信号和提供的精准导航。

一、 背景与意义:顺应时代需求的必然之举

高新技术企业是引领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升级的核心力量。自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配套《工作指引》实施以来,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实现了跨越式增长,已成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柱。然而,随着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新兴技术层出不穷,产业形态日新月异,原有的认定标准和监管方式面临新的挑战。此次修订,正是为了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政策导向,堵塞管理漏洞,提升认定质量,确保政策红利精准滴灌到真正具备创新能力的企业身上,从而更有效地引导社会资源向创新领域集聚。

二、 核心亮点与修订要点:更加精准、规范与务实

新修订的《工作指引》在继承原有框架的基础上,呈现出几个显著的特点:

1. 认定标准更趋精准与科学。 《工作指引》进一步细化了研发费用归集范围、科技人员占比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界定等核心指标的操作口径。例如,对研发费用的辅助账设置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旨在确保企业研发投入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同时,可能更加注重对企业知识产权质量、技术先进性与核心支撑作用的考察,而非仅仅追求数量,引导企业进行实质性创新。

2. 评审与监管流程更加规范与透明。 修订后的指引强化了认定评审的专家责任和评审纪律,对现场核查、异地协作监管等环节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这有助于减少认定过程中的自由裁量空间,提升认定的公信力和公平性,为所有申请企业创造一个更加透明、公正的竞争环境。

3. 监督管理与后续服务更加严格与务实。 《工作指引》明确了企业获得资格后的日常管理要求和报告义务,加强了对已认定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了更清晰的退出机制。对于发生更名、重大变化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处理程序更加明确。这体现了“宽进严管”的思路,旨在维护高新技术企业群体的“含金量”。同时,指引也可能更加强调地方认定管理机构的服务职能,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

三、 深远影响与未来展望

这份《工作指引》的修订印发,其影响将是深远的:

* 对企业而言, 它是一根“指挥棒”。它将引导企业更加专注于核心技术的研发与积累,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建立长效创新机制,而不是进行短期的“包装”申报。合规、高质量的企业将更能脱颖而出,持续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等政策红利。
* 对产业而言, 它是一台“加速器”。通过精准识别和支持真正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源将更有效地配置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加速我国产业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
* 对国家而言, 它是一块“压舱石”。通过不断完善创新激励机制,优化创新生态,将为科技自立自强奠定坚实的微观基础,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总而言之,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是我国创新政策体系持续优化的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进入了更加成熟、精细的新阶段。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一新航标的指引下,中国的高新技术企业舰队将更具活力、更有竞争力,在创新的星辰大海中破浪前行,为国家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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